以色列人听着阿摩司列举周围六国的罪,然后又听到南方兄弟犹大的罪,紧接着经文,震惊地发现阿摩司原来是针对北国以色列的刑罚和审判。
阿摩司书-上帝子民的审判
出处:好消息TV 主讲人:胡老师
《阿摩司书》二章的开始,接续前一章审判列国,这两章简括的指出八国的罪状:亚兰、非利士、推罗、以东、亚扪、摩押、犹大、以色列;然后特别详细的论到以色列南、北两国的情形。先知阿摩司对每一国的指责,都采用相同的形式,启首第一句是「某某国三番四次的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」,然后列其罪,并宣布该国将倾覆被掳。「三番四次」也有可能是文学上的修词用语,用以表示不可胜数。接下来视频经文进度《阿摩司书》二章4-16节,我们一起先来听听胡老师的主题式分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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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国犹大跟北国的以色列同是雅各的后裔、亲兄弟,这是属于神亲自拣选的子民。但是,他们却忘记了摩西颁布给他们法律、诫命。我们可以这样说,旧约圣经中的先知作品里,谈的主题就是关于以色列民族与神之间〝约〞的关系。忘了神的〝约〞,最具体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拜虚假的神明。整个先知运动中,就是以这个为主题,向以色列人民提出警告,要他们回到神的面前。我们再来看《阿摩司书》二章1-16节的经文:
阿摩司书 二章
1.耶和华如此说: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;因为他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。
2.我却要降火在摩押,烧灭加略的宫殿。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。
3.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,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4.耶和华如此说: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他的律例。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。
5.我却要降火在犹大,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。
6.耶和华如此说: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,为一双鞋卖了穷人。
7.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,阻碍谦卑人的道路。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,亵渎我的圣名。
8.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,卧在其上,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。
9.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。他虽高大如香柏树,坚固如橡树,我却上灭他的果子,下绝他的根本。
10.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,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,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。
11.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,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。以色列人哪,不是这样吗?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12.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,嘱咐先知说:不要说预言。
13.看哪,在你们所住之地,我必压你们,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。
14.快跑的不能逃脱;有力的不能用力;刚勇的也不能自救。
15.拿弓的不能站立;腿快的不能逃脱;骑马的也不能自救。
16.到那日,勇士中最有胆量的,必赤身逃跑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当我们用心去看先知阿摩司传达出来的信息,就会发现当时人最重视的是经济发展,在神的信息中常常是罪恶的温床和犯罪的记号。人人称赞的政治、军事力量,往往也是先知信息中,抨击最严厉的内容。我们略做以下分述:
一.犯罪必遭神刑罚 (摩二1-5)
这段经文讲述关乎摩押的审判,关乎犹大的审判。此时乌西亚王已恢复了真正的敬拜方式(参代下廿六1-20),但似乎全国人心已麻木,习惯于敷衍形式的敬拜。这一段也声明神不是地方守护者,而是全世界的主宰。
1.刑罚摩押犯罪 (摩二1-3)
「摩押」(摩二1)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裔(参创十九37),住在死海东南、以东的北面。他们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,但从士师时代开始就常常与以色列人争战(参士三12;撒下八2;王下一1)。「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」(摩二1),代表极大的侮辱和仇恨(参王下九34)。神追讨摩押的原因,并不像另外5个外邦国家,是因为他们对付神的百姓(参摩一3、6、9、11、13),而是因为摩押和以东两个外邦国家之间的仇恨。这表明神不只是以色列的神,也是全地的神。因此,当阿摩司发表对外邦的审判时,从来都不提他们的神。因为神是全地独一的真神,神对外邦的审判,并不是以色列的神与外邦的神争战,而是神对全地的管理。「加略」(摩二2)是摩押的重要城市(参耶四八41),有偶像基抹的神庙。「必在哄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」(摩二2),是形容战争的画面。哄嚷不只是狂暴的人声,也指堡垒塌陷的声音,军队侵入,城池陷落,必有十分糟杂的声音,人声与刀枪杀戮声混在一起,是一幅十分可怕的战争景象。「摩押中的审判者」(摩二3),「审判者」有最高的权威,这词有时用来指君王,因为君王常常充当审判官(参弥五1)。「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」(摩二3),意思是行政官员与军事首长,他们也必与「审判者」一同被杀灭,彰显神的公义。
摩押一直顺从亚述,甘心作附庸国,主前733-732年,亚述王提革拉·毗列色三世发动第二次西征,攻取了摩押,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。
2.必不免去犹大的刑罚 (摩二4-5)
「犹大人」(摩二4),指南国犹大的百姓,阿摩司说到了自己故乡的犹大人。所罗门死后,以色列分裂为南北两国,北方十个支派被称为以色列国,南国两个支派被称为犹大国,他们彼此既有争战、又有合作,但都是神的百姓。神对于外邦人的审判,是根据神放在他们里面的良心(参罗二14-15),追讨他们不义的行为(参摩一3、6、9、11、13;摩二1);而对于神百姓的审判,却是根据他们与神的关系,追讨他们「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祂的律例」(摩二4)、「随从虚假的偶像」(摩二4)。外邦人违反了神的普遍启示,而犹大违反了神的特殊启示,破坏了十诫中的第一诫(参出二十3):神的百姓违背与万王之王所立的圣约,比「不记念弟兄的盟约」(参摩一9)的外邦人还不如。「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」(摩二5),「耶路撒冷的宫殿」不仅为王的居所,也指人民信仰的中心,审判已经深入耶路撒冷,举国上下,谁也无法逃脱。可见这与外邦不同。外邦的权势必被灭绝,犹大不仅是权势,连民族的精神中心也在危险之中,耶和华对自己的选民,有更严厉的审判!
此时,乌西雅王「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」(参王下十五3),「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,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」(参王下十五4)。百姓已经习以为常,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「走迷了」(摩二4)。主前586年,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军队摧毁了耶路撒冷和圣殿,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。
二.北国以色列的审判 (摩二6-16)
到此,以色列人听着阿摩司列举周围六国的罪,然后又听到南方兄弟犹大的罪,难免有点沾沾自喜,有种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感觉。紧接着这段经文,震惊地发现阿摩司原来是针对北国以色列的刑罚和审判。
1.北国以色列人的罪 (摩二6-8)
「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」(摩二6),原文可译为〝他们将穷人的头在地上的尘土中践踏〞。「为了银子卖掉义人」(摩二6),指行贿者用金钱贿赂法官;「为一双鞋卖了穷人」(摩二6),指讨债者为了一点利益而把弟兄卖为债奴。外邦人只是贩卖掳掠来的别国众民(参摩一6、9),而离弃神的北国却是贩卖自己的弟兄。「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」(摩二7),可作〝他们践踏穷人的头,好像践踏地上的尘埃〞。「阻碍谦卑人的道路」(摩二7),指剥削卑微受苦之人的权利。「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」(摩二7),可能指父子都与巴力庙中的庙妓行淫。「所当的衣服」(摩二8)指外衣,晚上可以当作被子,律法规定债主在日落前,要归还负债者所抵押的外衣(参出廿二26)。但司法者却执法犯法,拿着别人的御寒衣物,在偶像的庙里「卧在其上」(摩二8)行淫,并用不公平的罚款购买「受罚之人的酒」(摩二8)喝。
神已经由远及近、从外邦人到选民,宣告了对北国以色列所有邻国的审判。百姓可能听得兴高采烈、欢欣鼓舞,为仇敌受报应而高声叫好,也一致同意南国犹大的败坏。但是,神对七国的审判,只不过是审判北国的序幕。先知阿摩司用同样的「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」(摩二6),宣告对北国的审判。连拥有圣殿的犹大都不能豁免审判,何况是敬拜金牛犊的北国呢?北国从耶罗波安一世开始就已经离弃真道,连教导律法的利未人都被他们赶走了(参代下十一14),所以神不必像审判南国一样,责备他们「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祂的律例」(摩二4),而是像审判外邦人一样,直接追讨他们不义的行为(摩二6-8)。北国的问题是〝离弃神〞,把神当作可以操纵、利用的金牛犊,所以也不会谨守律法所要求的公平和公义。
2.从前神的恩典 (摩二9-12)
先知不断掀起百姓的回忆,要他们回应神所做的一切。「亚摩利人」(摩二9),字义是〝山居者〞,是约书亚进迦南时的迦南七族之一(参书三11),代表迦南人(参创十五16)。神在领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,首先带领他们在约旦河东打败了「亚摩利人」(参民廿一21-35)。「上灭他的果子,下绝他的根本」(摩二9),指完全毁灭之意。「从埃及地领上来」(摩二10),因为巴勒斯坦是在埃及地北方,是往上的方向,故称「领上来」。「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,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」(摩二11),举凡他们是撒母耳以及以利亚、以利沙、米该雅等,又是祭司,也是先知;神拣选他们作百姓忠心侍奉神的榜样,这也明确神没有〝不教而杀〞。
神从出埃及开始,就一路用恩典带领百姓,不但打败强敌、使百姓得着安息(摩二9-10);还兴起「拿细耳人」和「先知」,使百姓成为「祭司的国度」(参出十九6)。神的信实提醒以色列人要顺服祂;同样,祂在我们身上所做的一切,也提醒我们要为神而活。但北国却忘恩负义、明知故犯,故意弃绝「拿细耳人」和「先知」,「给拿细耳人酒喝」(摩二12),吩咐先知「不要说预言」(摩二12),好让自己放心地活在虚假的平安里。这不但是不以神为神,而且是公然抵挡神。
3.不能逃脱祸患中 (摩二13-16)
神宣告了严厉的审判,要让百姓知道,神不但要追讨没有神的外邦人,也要追讨悖逆神的选民。在阿摩司用语中,「看哪」(摩二13)常指耶和华特殊的作为,有启示的性质,必需深加注意与思考。「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」(摩二13),比喻刑罚之重。「脱逃」(摩二14),原意为〝避难所〞;「快跑的」(摩二14),意指先逃跑的也无法找到避难之处,这避难处似乎突然消失了。「有力的」(摩二14)也用不出甚么力量,是因惊惧慌张所致的。「刚勇的」(摩二14)是指兵士们,他们曾奋勇作战,但自身难保。「拿弓的不能站立」(摩二15),在激烈的战事中,防守的弓剑手已经支持不下去,他自己已经成为众矢之的,站立不住。「到那日」(摩二16),那是耶和华的日子,是神审判的大日。「最有胆量的」(摩二16),原意为心中坚定的,是临危不乱,十分稳定的人也无法支持下去。「必赤身逃跑」(摩二16),意思是为要逃跑,甚至将武装卸下,既为轻便,也不想暴露自己军人身分,很多衣物都抛下,好像赤身一般逃跑。
神对北国的审判,与其他七国不同,不是降火烧灭宫殿(摩二5),而是「我必压你们,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」(摩二13)。两年后,以色列发生了大地震,无人能够逃脱(摩二14-15),也无人能够抵挡(摩二16),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。
今天,信徒如果像北国一样用自己所想象的金牛犊来代替神,不愿听悔改的信息,只想听祝福、安慰,维持虚假的属灵和平安;最终也会像北国一样,被神彻底压垮、「拆毁」(参摩三15),才能「重新修造」(参摩九11)。《阿摩司书》再次提醒我们,神爱世人,我们要遵守神的诫命和律法,否则神的惩罚必临到。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以色列的悖逆,神的戒律,神的公义和审判。所有这一切也是对我们的提醒,提醒我们不要因生活的安逸而放松,不要做假冒伪善的人,要竭力追求,向着标杆直跑。也感谢神,先知书上的信息虽然严厉,但我们知道,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全了救恩,让我们有盼望,能够在爱中坦然无惧。阿们!我们明天继续,以马内利
天天以神的话为灵命的粮食
日日以神的道为行为的准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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