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两千年教会的历史上,不管教会曾经落到怎样〝被掳〞的惨淡光景里,神也照样兴起得胜者,带起教会全体的得胜。


以斯帖記-拯救的諭令

出处:好消息TV     主讲人:锺老师

当哈曼被挂在自己所作的木架上以后,亚哈随鲁即将哈曼的家产,赐给王后以斯帖。正如圣经所说「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,罪人为义人积存资产」(参箴十三22)。神的大能运行在祂所拣选的器皿里面,使人逐步得着能力;神的手也在环境中作王,使环境的条件逐步具备,这二者亘相配合,按照神所定规的时间向前进展,直到神的旨意成全。接下来视频内容是《以斯帖记》八章1-17节,我们一起先来听听锺老师的主题式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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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上音頻補充

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
哈曼奉王的名所下的谕旨,是死亡的信息,吩咐在十二月十三日,毁灭犹大人,是在正月十三日发出的(参斯三12)。末底改奉王的名所写的谕旨,是生命的信息,给犹大人,准他们在那一天,聚集自卫,并为保护自己可以杀戮仇敌;谕旨在三月二十三日才发出。显然的,迟了七十天。也许,这是有意的代表犹太人被掳七十年,神必然要胜利,成就祂的旨意。我们再来看《以斯帖记》八章1-17节的经文:

 

以斯帖記 八章

1.当日,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。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,因为以斯帖已经告诉王,末底改是他的亲属。

2.王摘下自己的戒指,就是从哈曼追回的,给了末底改。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。

3.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,流泪哀告,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。

4.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;以斯帖就起来,站在王前,

5.说: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传旨,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。现今王若愿意,我若在王眼前蒙恩,王若以为美,若喜悦我,请王另下旨意,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。

6.我何忍见我本族的人受害?何忍见我同宗的人被灭呢?

7.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:因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,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,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。

8.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,用王的戒指盖印;因为奉王名所写、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,人都不能废除。

9.三月,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,将王的书记召来,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,用各省的文字、各族的方言,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,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。

10.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,用王的戒指盖印,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,传到各处。

11.谕旨中,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,十二月,就是亚达月十三日,聚集保护性命,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,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。

12.并于上节。

13.抄录这谕旨,颁行各省,宣告各族,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,在仇敌身上报仇。

14.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,急忙起行;谕旨也传遍书珊城。

15.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,头戴大金冠冕,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,从王面前出来;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。

16.犹大人有光荣,欢喜快乐而得尊贵。

17.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城,犹大人都欢喜快乐,设摆筵宴,以那日为吉日。那国的人民,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,就入了犹大籍。

 

虽然犹大人的仇敌哈曼已经被处死了,王后以斯帖的性命、末底改的性命好像都已经得救了,但是以斯帖清楚知道哈曼的恶谋所带来的影响并未撤去,犹大人的性命仍然在危险中。我们略做以下分述: 

 

一.以斯帖的代求 (斯八1-8)

我们看到当神的手介入、干预时,神的百姓就能逢凶化吉、化险为夷,并且也能为他们周遭的人带来欢乐。

1.分赐神的权柄 (斯八1-2)

哈曼夸耀自己「富厚的荣耀」(参斯五11),还想夺取犹大人的财物(参斯三13),结果一日之内,王就「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」(斯八1);「哈曼的家产」依例须没收归给王室,但亚哈随鲁王把它赐给了以斯帖。哈曼又夸耀「王抬举他使他超乎首领臣仆之上」(参斯五11),结果一日之内,这地位就被「给了末底改」(斯八2)。从「王摘下自己的戒指」(斯八2)给末底败的事情上,可知末底改成为王的第二把手,即哈曼原本的总理大臣。

2.流泪哀告请求 (斯八3-8)

虽然哈曼已经灭亡,但灭绝神百姓的谕旨仍然有效,所以以斯帖「又俯伏在王脚前,流泪哀告」(斯八3),为全族代求。她并没有因自己和家人蒙福、平安就欢喜满足(斯八1-2),而是与本族同宗同为一体(斯八6);她并没有停留在个人的得救上,而是站在神百姓全体的地位上(参罗九3),这正是每一个基督徒该有的见证。因為由哈曼的陰謀所宣佈的詔書,仍然有效,尤其王的詔書是不能更改的(斯八8)。在這種情況下,以斯帖流淚哀求。

以斯帖知道波斯王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,所以强调是「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」(斯八5)。在人看来,此事木已成舟、进退两难(参但六14-15),但神却使王急中生智、另辟蹊径,发出第二道相反的谕旨来抵消第一道谕旨(斯八8)。 

 

二.犹大人的翻转 (斯八9-17)

《以斯帖记》八章9节是圣经中最长的一节,原文有43个希伯来词、192个希伯来字母。

1.翻转的谕旨 (斯八9-14)

「西弯月」(斯八9)是犹太历的三月,大约是阳历主前474年6月。「西弯月二十三日」(斯八9),第一道谕旨已经发出了七十天(参斯三12),神百姓的生命也被威胁了七十天,正如他们被掳了七十年(参耶廿五11)。第二道谕旨特别加上「犹大人的文字方言」(斯八9),表明这道旨意特别让犹大人留意,而第一道谕旨则完全忽视犹大人的存在(参斯三12)。这里也特别提到「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」(斯八10),表明「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」(参赛九7)。第二道谕旨看上去很残酷,竟然允许百姓「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,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」(斯八11)。

「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,在仇敌身上报仇」(斯八13),新命令准许犹太人自卫。实际上,第二道谕旨并不是「以恶报恶」(参帖前五15)、也不是「以牙还牙」(参申十九21),而是故意采用第一道谕旨相同的措辞,用来完全抵消仇敌在第一道谕旨中的命令(参斯三13)。这谕旨并非允许百姓主动报复,而是允许他们自卫、「聚集保护性命」(斯八11),以吓阻仇敌。因此,第一道谕旨怎样授权「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」(斯八11)对付百姓,第二道谕旨也怎样授权百姓在同一天里自卫。仇敌若不首先攻击百姓,百姓就不能主动「报仇」,也就不会有残酷的杀戮。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」(斯八14),若是仇敌不顾这「传遍」的命令,执意要灭绝神的百姓,结局只能是自取灭亡。

2.得胜的欢喜快乐 (斯八15-17)

「蓝色白色」(斯八15)是波斯王室的颜色,「紫色」(斯八15)是古代最贵重的染料,末底改的装饰代表受到王的宠信。第二道谕旨却使「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」(斯八15)。只要他们不敌对神的百姓,都可以平安无事。「犹大人有光荣」(斯八16),经文的目的并不在于说明犹大民族的血缘关系继续延续的历史事实,而是要说明神在背后作工的神大能的救赎恩典。所以有些人「惧怕犹大人」(斯八17),不是惧怕被杀,而是敬畏与百姓同在的神。「入了犹大籍」(斯八17),当时在被掳之地,犹大人因外族人的关系,但凡通婚、自保或经商,早已远离「犹大籍」的传承;现今愿意重新入籍,包括行割礼、守神律法 (参利十二3;申四44-45)的一切典章。这预示着犹大得胜有余,将恢复「作祭司国度」(参出十九6)的功用,成为「外邦人的光」(参赛四九6),吸引列邦投奔荣耀的神(参亚八22-23)。

 

末底改的坚持、以斯帖的摆上,使他们成为神在地上做工的器皿,不但叫仇敌的诡计全然落空,也把被掳的百姓带回到神面前的管道,享用神得胜有余的荣耀。在两千年教会的历史上,不管教会曾经落到怎样〝被掳〞的惨淡光景里,神也照样兴起得胜者,带起教会全体的得胜。盼望因着这样的看见,能激起我们里面对神的期待,期待神的手时刻介入及干预在我们的生命中及我们所生活的环境中,好让我们可以因神而欢乐,而我们周围的人可以因我们而欢乐。阿们!我们明天继续,以马内利

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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