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伯看重的是在神眼中的自己,是否遵行神的道,是否讨神喜悦,是否能承受神的试验。
約伯記–约伯再次向神申诉 (补23)
出处:佳音LOVE联播网 主讲人:张老师
《约伯记》廿三至廿四章是约伯回答以利法的讲论。《约伯记》廿二章我们读到约伯的朋友以利法责备约伯,说他欺负贫苦无告的人,所以约伯要受苦难。他说约伯不敬畏神,看低神的权能,轻视神的良善,认为神不能把他如何。因此以利法劝告约伯认识神,领受神的教训,遵行神的话,也要追求神,放弃对金银财宝的贪念,而且要祷告神,谦卑来到神的面前,神就必然拯救。考虑不同读者需要,采每日逐章进度另以音频补充,我们按音频内容《约伯记》廿三章1-17节,我们一起来听听张老师的分享
音频补充《约伯记》23章
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在《约伯记》廿二章中,以利法试图寻找约伯可能犯的某些隐密的罪,用来责备约伯。《约伯记》廿三章这里约伯声明,他相信自己的诚实和神的正义。若我们像约伯一样真心寻求神,我们便可以承受得起别人的谴责,以及那些困扰我们的疑虑。如果神已赦免、接纳了我们,我们就真正得到赦免了。我们再来看《约伯记》廿三章1-17节的经文:
約伯記 廿三章
1.约伯回答说:
2.如今我的哀告还算为悖逆;我的责罚比我的唉哼还重。
3.惟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神,能到他的台前,
4.我就在他面前将我的案件陈明,满口辩白。
5.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语,明白他向我所说的话。
6.他岂用大能与我争辩吗?必不这样!他必理会我。
7.在他那里正直人可以与他辩论;这样,我必永远脱离那审判我的。
8.只是,我往前行,他不在那里,往后退,也不能见他。
9.他在左边行事,我却不能看见,在右边隐藏,我也不能见他。
10.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;他试炼我之后,我必如精金。
11.我脚追随他的步履;我谨守他的道,并不偏离。
12.他嘴唇的命令,我未曾背弃;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语,过于我需用的饮食。
13.只是他心志已定,谁能使他转意呢?他心里所愿的,就行出来。
14.他向我所定的,就必做成;这类的事他还有许多。
15.所以我在他面前惊惶;我思念这事便惧怕他。
16.神使我丧胆;全能者使我惊惶。
17.我的恐惧不是因为黑暗,也不是因为幽暗蒙蔽我的脸。
本章为一首哀歌,约伯知道神若愿意必会证明他是清白的。约伯试图让他的朋友看到,关于神、生命和公义的问题并不像他们所想的那么简单。我们略做以下分述:
一.渴望到神台前辩白 (伯廿三1-7)
约伯对以利法的最后一次回应与前两次不同,这次完全是独白,而不是反驳,本章几乎每句都充满了「我」(除了伯廿三13)。以利法的漂亮话(参伯廿二21-30)虽然是老生常谈,但却帮助约伯厘清了思路,并以一篇独白表达出来。「悖逆 מְרִי/mer·e’」(伯廿三2),原文与「苦 מָרַר/mä·rar’」(参出十五23;得一20)谐音,在这里是一个双关语。约伯并没有祷告病得医治,也没有祷告生活恢复正常,而是「惟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神,能到祂的台前」(伯廿三3)。他不想再与人争辩,也不想应付差事地认罪悔改,而是急于来到神面前寻求「公断」(参伯十九7)。「陈明」、「辩白」(伯廿三4),原文都是法律用语,「陈明」就是〝依次序说明〞的意思。「满口辩白」(伯廿三4),原意是〝将辩白的话,充满口中〞。
约伯如此郑重其事,目的是盼望神为他申冤,而且确信自己「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语,明白祂向我所说的话」(伯廿三5)。「必不这样!祂必理会我」(伯廿三6),约伯深信神必听他申诉,并且对他解释受苦的原因,使他走出困惑。「我必永远脱离那审判我的」(伯廿三7),「审判我的」意指〝审判者〞,原文是单数,是把神的审判拟人化的用词。这句话表明约伯对自己的无罪充满确信,并为了得到公正的裁判,渴望直接与神相见。约伯在此似乎又获得了自信,认为神一定能够了解他的清白,不会无故的用权势压迫他,只要能到神的宝座前,他的无辜一定会被确立。
二.感叹平反机会渺茫 (伯廿三8-12)
「往前行」(伯廿三8),原文是〝往东行〞。这段经文约伯为什么感叹获得平反的机会渺茫呢?因为他遍寻不着神(伯廿三8-9),约伯比喻神好像隐藏了,并没有与约伯同行。约伯不像以利法自称「有灵从我面前经过,我身上的毫毛直立」(参伯四15),而是承认自己并不能凭肉体感受到神(伯廿三8-9),但却能凭信心相信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」(伯廿三10),神始终在带领他。人若倚靠肉体的感觉来追求圣灵的同在,一旦感觉没了,信心也就垮了;而真正的信心「不是顾念所见的,乃是顾念所不见的」(参林后四18)。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」(伯廿三10),原文是〝祂知道路〞,也可译为〝祂知道要带我行的路〞。这「路」是约伯所行的路,但更是神所安排的「道」(伯廿三11)。约伯的信心已经来到一个地步,即使神从未解释苦难,他也相信神知道在做什么,苦难一定包括在人与神之间的正确关系里。「祂试炼我之后,我必如精金」(伯廿三10),英译原文是〝祂试炼我之后,我必出现如精金〞。以利法陈词滥调地劝告约伯,「当领受祂口中的教训,将祂的言语存在心里」(参伯廿二22)。但约伯却从苦难中发现,即便神好像没有与自己同行的时候,自己的脚仍然在「追随祂的步履」(伯廿三11),「祂嘴唇的命令,我未曾背弃;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语,过于我需用的饮食」(伯廿三12)。
这段经文是一首前后对称的诗歌,中心是「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;祂试炼我之后,我必如精金」(伯廿三10)。这一节所表达出来的信心,把神的隐藏(伯廿三8-9)和人的顺服(伯廿三11-12)完美地结合了起来,表明约伯敬畏神既不是因为属世的物质利益(参伯一9-10),也不是因为「属灵」的神秘经历,而是因为他与神之间的亲密关系。这关系是约伯里面的生命与神的生命之间无法抗拒的吸引与回应,完全不能用因果律来解释。
三.哀叹神能回心转意 (伯廿三13-17)
「祂心志已定」(伯廿三13),英译原文是〝祂是独一的〞,也就是神的选民最高的信仰宣告:「耶和华——我们神是独一的主」(参申六4)。这位独一的神拥有独一的权能,「祂心里所愿的,就行出来」(伯廿三13),不是围着人的理论转。因此,约伯相信神绝不会喜怒无常、前后不一,而是在自己身上有一个特别的计划,约伯相信神不但「久有此意」(参伯十13),而且「祂向我所定的,就必做成」(伯廿三14)!「这类的事他还有许多」(伯廿三14),指神会继续在约伯或其他人身上降下更多的祸患。「我思念这事,便惧怕他」(伯廿三15),约伯的「惧怕」是他的信心重要的一部分(参伯十三11)。「神使我丧胆」(伯廿三16),原文直译是〝神使我柔软〞或〝神使我脆弱〞。「我的恐惧不是因为黑暗」(伯廿三17),原文也可译为〝我被灭绝不是因为黑暗〞。
约伯承认他受苦是出于神的旨意,「祂向我所定的」(伯廿三14),不但要全盘否定过去的「我」,也要全然拒绝现在的「我」,叫我们「丧胆」(伯廿三16)下来。因此,约伯里面的那个「我」才感到寝食难安,「每逢思想,心就惊惶,浑身战兢」(参伯廿一6)!这个「我」突然发现,自己出头太多了,因为本章几乎每句都充满了「我」(除了伯廿三13)。所以一进入《约伯记》廿四章,这个「我」立刻隐藏起来、转移话题,几乎每句都回避了「我」(除了伯廿四25)。
约伯在神面前很惊惶,惧怕,丧胆,因为他不知道这样的苦难还要持续多久。约伯害怕的不是这些这些经历,而是害怕他无法再支撑下去。由此可见约伯看重的是在神眼中的自己,是否遵行神的道,是否讨神喜悦,是否能承受神的试验。求主帮助我们学习约伯的信心,但凡在遭遇一切苦难的时候,仍然看重神口中的话语胜过一切,仍然仰望神,仍然相信神让我们所承受的患难时,不会超过我们能力范围以外的。阿们!我们周一继续,以马内利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