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求神收起令人望而生畏的威儀,免得我因為懼怕而手足無措。約伯沈痛地承認自己在神無可抗拒的大能之前的脆弱與無助。
約伯記–約伯祈求與神對話(補13)
出處: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:張老師
我們繼續來到《約伯記》十三章,約伯在痛苦中得不著友人的同情,惟有向神申訴他的冤屈。他希望神不會像一位審判官一樣對待他,而是以一種朋友的方式去對待他,可是神為何要如此苦待他呢?誠然,我們是被造之物,沒有權去質問神為甚麼要這樣對待我們。不過,在新約的教導裡,我們可以藉著耶穌基督,坦然無懼地來到父神面前禱求(參來十19-22),因為凡信主的人,都成為神的兒女(參約一12)。考慮不同讀者需要,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,我們按音頻內容《約伯記》十三章1-28節,我們一起來聽聽張老師的分享
音頻補充《約伯記》13章
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約伯的祈求很簡單,他求神不要縮回祂的手,求神不要再嚇唬他。可能會說,約伯沒有讚美神,沒有感謝神,他只是很直接地祈求。不錯,在痛苦中,我們可能沒有心情讚美,也不懂感恩,但神容許我們單刀直入,說出我們心底最真誠的懇求,求神不要再攻擊我們,不要再威嚇我們。我們再來看《約伯記》十三章1-28節的經文:
約伯記 十三章
1.這一切,我眼都見過;我耳都聽過,而且明白。
2.你們所知道的,我也知道,並非不及你們。
3.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;我願與神論。
4.你們是編造謊言的,都是無用的醫生。
5.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;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!
6.請你們聽我的辯論,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。
7.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?為他說出詭詐的言語嗎?
8.你們要為神徇情嗎?要為他爭論嗎?
9.他查出你們來,這豈是好嗎?人欺哄人,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嗎?
10.你們若暗中徇情,他必要責備你們。
11.他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?他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?
12.你們以為可記念的箴言是爐灰的箴言;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。
13.你們不要作聲,任憑我吧!讓我說話,無論如何我都承當。
14.我何必把我的肉掛在牙上,將我的命放在手中。
15.他必殺我;我雖無指望,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。
16.這要成為我的拯救,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。
17.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,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。
18.我已陳明我的案,知道自己有義。
19.有誰與我爭論,我就情願緘默不言,氣絕而亡。
20.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,我就不躲開你的面:
21.就是把你的手縮回,遠離我身;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。
22.這樣,你呼叫,我就回答;或讓我說話,你回答我。
23.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?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。
24.你為何掩面、拿我當仇敵?
25.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?要追趕枯乾的碎稭嗎?
26.你按罪狀刑罰我,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;
27.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,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,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。
28.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,像蟲蛀的衣裳。
有時苦難會叫我們變得沉默,在極度痛苦的時候,我們禱告,也不知道可以說甚麼。或者,約伯的禱告可以給我們一點提示。我們略做以下分述:
一.繼續對瑣法他們的回應 (伯十三1-19)
約伯兩次強調:「你們所知道的,我也知道,並非不及你們」(伯十三2;參伯十二3)。這話揭示了一個重要的真理:約伯與三位朋友的辯論,實際上是受苦的約伯與安逸的約伯辯論,是被拆毀的約伯與過去的約伯辯論(參伯十六4);約伯對朋友的拒絕,實際上就是他對自我的否定。神藉著苦難、藉著三個工具,使約伯逐漸脫離了裡面的那個「我」,無論是對自己,或是對神,都有了越來越全新的認識。
1.約伯對三友的反擊 (伯十三1-12)
「我眼都見過,我耳都聽過,而且明白」(伯十三1),約伯責備三友,他十分清楚,指出他們所講的〝受苦的〞道理不能解答他的問題。光談論神是不夠的,約伯可以和任何人談得一樣好:「你們所知道的,我也知道」(伯十三2)。但對約伯來說,光有人盡皆知的大道理是不夠的,他需要知道這些道理如何應用在自己的生命裡,解決心中的疑惑。所以他堅持「要對全能者說話」(伯十三2),只有神自己才能啟示祂的作為。 「我願與神論」(伯十三3)可譯為〝我願向神辨認我的案情〞,約伯不是為了爭個輸贏,而是要明白自己錯在哪裡。既然朋友們都無法提供解釋(伯十三4),真相就只能從神而來。約伯挖苦三位朋友「是編造謊言的,都是無用的醫生」(伯十三4),認為他們斷定他因罪受罰,有如為神說謊(伯十三6-12);就像「無用的醫生」(伯十三4)做出錯誤的診斷,並不能減輕人的傷痛,還不如「全然不作聲」(伯十三5)。我們在勸勉人、安慰人的時候,是否也會替人診斷出臆想出來的疾病,開出無用的處方,目的不是為了幫助人,而是為了自圓其說、掩飾自己屬靈的無知?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,存「溫柔的心」(參加六1)互相擔當「各人的重擔」(參加六2),反而更能造就人、挽回人,因為「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;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」(參箴128)。
「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」(伯十三6),意指三位朋友講的沒有智慧,我講得還比較有智慧、比較公平、比較正義。 「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」(伯十三7),意〝幫神說謊〞。 「你們要為神徇情嗎?要為祂爭論嗎」(伯十三8),原文是〝你們要抬起祂的臉來嗎〞,「徇情」原文是〝高舉臉〞,引申為〝偏袒〞的意思,意思是自作聰明地用神來偏神真理的意思。有時候我們也會有「幫神說謊」的誘惑。為了傳福音,我們不是常常簡化信仰成「信耶穌得平安」嗎?約伯指出他的朋友就是犯了這個錯,為了迴避約伯的質疑,居然說謊認定約伯犯罪。 「祂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?祂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?」(伯十三11),意思是三位朋友其實並不敬畏神,所以敢憑己意替神撒謊。爐灰可以與水混和,用來臨時書寫,但很容易被塗抹。 「爐灰的箴言」(伯十三12),比喻三位朋友的話並沒有真實的價值。 「淤泥的堅壘」(伯十三12),原文是〝黏土的防禦〞,比喻三位朋友的話毫無用處,只是「欺哄」(伯十三9)神。
約伯責備朋友們為了討好神而「欺騙祂」(伯十三9),必要遭到神的責備(伯十三10-12)。約伯的情緒越來越激動,把三友比喻為「無用的醫生」(伯十三4)、「爐灰的箴言」(伯十三12)、「淤泥的堅壘」(伯十三12);不但辯論精彩,挖苦人的口才也是一流。當約伯〝忘記〞用敬虔的標準來約束自己的時候,說話就越來越血氣;當我們忘記〝屬靈偽裝〞的時候,口舌就會暴露我們生命的本相,「因為心裡所充滿的,口裡就說出來」(參太十二34)。
2.當面向神申訴的決心 (伯十三13-19)
這段經文的每一句都充滿了「我」,是約伯的「我」與人的爭論。 「讓我說話,無論如何我都承當」(伯十三13),可譯為〝讓我說話,如果神因此處罰我還更好,不過我就是要講〞。 「把我的肉掛在牙上」(伯十三14),意思不能確定,可能比喻約伯的話會給自己帶來危險,就像動物用牙齒叼著獵物,會引起其他動物的爭奪。 「祂必殺我;我雖無指望」(伯十三15),原文直譯是「看哪,祂要殺我,但我仍要等候、仰望祂」(伯十三15),可譯為〝祂即便殺我,我也要信靠祂〞,或〝仰望祂」(伯十三15),可譯為〝祂即便殺我,我也要信靠祂〞,或〝仰望祂」(伯十三15),可譯為〝祂即便殺我,我也要信靠祂〞,或〝仰望祂」(伯十三15),可譯為〝祂即便殺我,我也要信靠祂〞,或〝祂堅殺我,我表明約十三〞,表示約18(32)。
「有誰與我爭論,我就情願緘默不言,氣絕而亡」(伯十三19),換句話說,就是誰再與他爭辯,他就死給誰看。但實際上,約伯根本停不下來,此後又爭辯了兩個回合,因為他實在太痛苦了,不吐不快。但即使這樣,約伯也不肯用〝認罪-赦免-蒙福〞的〝屬靈公式〞去換取祝福,而是一定要搞清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出了什麼問題,堅持向神說出心聲,「讓我說話,無論如何我都承當」(伯十三13)。約伯完全無法理解神在自己身上工作的原因,但他的信心卻沒有掉,因為真正的信心,不是相信神會賜福,而是相信神是公義良善、大有能力的造物主,除祂以外“再沒有真神”(參賽四四6),因此約伯始終想要在神“面前還要辯明”(伯十三15)他所行的。
二.呼求神顯明他所犯的罪(伯十三20-28)
本章最後這段經文約伯先求神二件事,好使他能與神對話,接著他求神指明他所犯的罪。 20-28節幾乎每一句都充滿了「我」,也充滿了「你」,是約伯向神的傾述。
1.求神挪走與祂對話的障礙 (伯十三20-23)
「躲開你的面」(伯十三20),原文與該隱說的「不見祢的面」(參創四14)是同樣的用詞。因此,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」(伯十三20),不是與神討價還價,而是說〝我就不會從你的面前被驅逐〞。 「把你的手縮回,遠離我身」(伯十三21),求神除去加在他身上的重擔,也就是減輕他的苦難,作為神接納他前來和神說話的證據。 「不要使你的驚惶威嚇我」(伯十三21),約伯求神收起令人望而生畏的威儀,免得我因為懼怕而手足無措。 「你呼叫,我就回答;或讓我說話,你回答我」(伯十三22),表明神若不主動,人根本沒有資格與神對話。表面上,是人主動決志、禱告、事奉,實際上是神先呼召:「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祂的美意」(參腓二13)。約伯繼續祈求神,此處所用「罪孽」、「罪過」、「過犯」、「罪愆」指的都是罪(伯十三23)。約伯到現在還未明白受苦對他有比刑惡罰罪更高更深的意義,他仍在受苦乃因犯罪的層面上思考,因而得不到解答。
2.約伯哀訴自己的苦難(伯十三24-28)
這段經文特別是約伯形容自己悲慘、脆弱和無助,但他最關心卻不是這些苦難,而是「你為何掩面、拿我當仇敵呢」(伯十三24)。約伯不是要向神隱藏,而是無法忍受神向祂隱藏「你為何掩面、拿我當仇敵」。因此,以利法勸告約伯「輕看全能者的管教」(參伯五17),只是公式化的說教;而比勒達(參伯八5)與瑣法(參伯十一13)勸說約伯尋求神,完全是多餘。 「仇敵אֹיֵב/o·yav'」(伯十三24)原文與「約伯אִיּוֹב/e·yove'」讀音相近、字義相關。瑣法的無禮,刺激約伯面對自己內心深處最大的苦痛,是「你為何掩面、拿我當仇敵」(伯十三24)?過去,他在絕望盼望中述說「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」(參伯七19)。現在,他才道出是害怕被神「當仇敵」,所以又呼求「你為何掩面」,「在祂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」(伯十三15)。這是約伯最糾結的地方。 以「葉子」和「碎楷」(伯十三25)比喻自己生命脆弱,但偏受神不可抵禦的「驚動」和「追趕」(伯十三25);約伯沈痛地承認自己在神無可抗拒的大能之前的脆弱與無助。 「祢按罪狀刑罰我」(伯十三26),可譯為〝祢寫下了刑罰我的悲苦事〞。
約伯越來越站穩了控訴者的角色,要求神給與祂公義的回應。 「把我的腳上了木狗」(伯十三27),形容自己就像神的囚犯。 「窺察我一切的道路」(伯十三27),意思是〝察看我一切的行為〞。 「為我的腳掌劃定界線」(伯十三27),意思不能確定,可能是〝連我的腳印你也查看〞。 「像滅絕的爛物」(伯十三28),全身因長滿毒瘡而漬爛;「像蟲蛀的衣裳」(伯十三28),本指一件被蟲蛀滿破洞的衣服,約伯藉此比喻他全身病得可以埋葬了,藉此表達他對神罰得這麼重的困惑和無助。
讓我們來總結本章神透過約伯在苦難中的反應給我們的教導:
1.我們在勸勉人、安慰人的時候,請不要空談大道理,而應該存「溫柔的心」互相擔當「各人的重擔」;
2.神不需要我們虛假的為神辯護;
3.在苦難中也要避免憑血氣說過激的話;
4.在苦難中要堅持尋求神的面,經歷和神一同「行過死蔭的幽谷」(參詩廿三4)。
求主讓我們學習如何安慰在苦難中的人,就是存「溫柔的心」(參加六1)互相擔當「各人的重擔」(參加六2)。也求神堅固我們的信心,讓我們無論經歷何種苦難,也不動搖我們與神的「密友之情」,常常與神對話。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