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兩千年教會的歷史上,不管教會曾經落到怎樣〝被擄〞的慘淡光景裡,神也照樣興起得勝者,帶起教會全體的得勝。
以斯帖記-拯救的諭令
出處:好消息TV 主講人:鉺老師
當哈曼被掛在自己所作所為的木架上以後,亞哈隨魯即將哈曼的家產,賜給王后以斯帖。正如聖經所說「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,罪人為義人積存資產」(參箴十三22)。神的大能運行在祂所揀選的器皿裡面,使人逐步得著能力;神的手也在環境中作王,使環境的條件逐步具備,這二者亙相配合,按照神所定規的時間向前進展,直到神的旨意成全。接下來影片內容是《以斯帖記》八章1-17節,我們一起先來聽聽閨老師的主題式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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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曼奉王的名所下的諭旨,是死亡的信息,吩咐在十二月十三日,毀滅猶大人,是在正月十三日發出的(參斯三12)。末底改奉王的名所寫的諭旨,是生命的信息,給猶大人,准他們在那一天,聚集自衛,並為保護自己可以殺戮仇敵;諭旨在三月二十三日才發出。顯然的,遲了七十天。也許,這是有意的代表猶太人被擄七十年,神必然要勝利,成就祂的旨意。我們再來看《以斯帖記》八章1-17節的經文:
以斯帖記 八章
1.當日,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。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,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,末底改是他的親屬。
2.王摘下自己的戒指,就是從哈曼追回的,給了末底改。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。
3.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,流淚哀告,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。
4.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;以斯帖就起來,站在王前,
5.說: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,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。現今王若願意,我若在王眼前蒙恩,王若以為美,若喜悅我,請王另下旨意,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。
6.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?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?
7.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: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,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,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。
8.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,用王的戒指蓋印;因為奉王名所寫、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,人都不能廢除。
9.三月,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,將王的書記召來,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,用各省的文字、各族的方言,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,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。
10.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,用王的戒指蓋印,交給騎禦馬圈快馬的驛卒,傳到各處。
11.諭旨中,王準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,十二月,就是亞達月十三日,聚集保護性命,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,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。
12.並於上節。
13.抄錄這諭旨,頒佈各省,宣告各族,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,在仇敵身上報仇。
14.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,急忙起行;諭旨也傳遍書珊城。
15.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,頭戴大金冠冕,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,從王面前出來;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。
16.猶大人有光榮,歡喜快樂而得尊貴。
17.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,猶大人都歡喜快樂,設擺筵宴,以那日為吉日。那國的人民,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,就入了猶大籍。
雖然猶大人的仇敵哈曼已經被處死了,王后以斯帖的性命、末底改的性命好像都已經得救了,但是以斯帖清楚知道哈曼的惡謀所帶來的影響並未撤去,猶大人的性命仍然在危險中。我們略做以下分述:
一.以斯帖的代禱(斯八1-8)
我們看到當神的手介入、介入時,神的百姓就能逢兇化吉、化險為夷,並且也能為他們周圍的人帶來歡樂。
1.分賜神的權柄(斯八1-2)
哈曼誇耀自己「富厚的榮耀」(參斯五11),還想奪取猶大人的財物(參斯三13),結果一日之內,王就「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」(斯八1);「哈曼的家產」依例須賜沒收給了女王以斯帖」(斯八1);「哈曼的家產」依例須賜沒收給了皇家帖,但亞哈魯斯王。哈曼又誇耀「王抬舉他使他超乎首領臣僕之上」(參斯五11),結果一日之內,這地位就被「給了末底改」(斯八2)。從「王摘下自己的戒指」(斯八2)給末底敗的事情上,可知末底改成為王的第二把手,即哈曼原本的總理大臣。
2.流淚哀告請求(斯八3-8)
雖然哈曼已經滅亡,但滅絕神百姓的諭旨仍然有效,所以以斯帖「又俯伏在王腳前,流淚哀告」(斯八3),為全族代求。她並沒有因自己和家人蒙福、平安就歡喜滿足(斯八1-2),而是與本族同宗同為一體(斯八6);她並沒有停留在個人的得救上,而是站在神百姓全體的地位上(參羅九3),這正是每一個基督徒該有的見證。因為哈曼的陰謀所宣告的詔書,仍然有效,尤其王的詔書是不能更改的(斯八8)。在這種情況下,以斯帖流淚哀求。
以斯帖知道波斯王的旨意是不能改變的,所以強調是「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」(斯八5)。在人看來,此事木已成舟、進退兩難(參但六14-15),但神卻使王急中生智、另闢蹊徑,發出第二道相反的諭旨來抵消第一道諭旨(斯八8)。
二.猶大人的翻轉(斯八9-17)
《以斯帖記》八章9節是聖經中最長的一節,原文有43個希伯來文、192個希伯來字母。
1.翻轉的諭旨(斯八9-14)
「西彎月」(斯八9)是猶太曆的三月,大約是陽曆主前474年6月。 「西彎月二十三日」(斯八9),第一道諭旨已經發出了七十天(參斯三12),神百姓的生命也被威脅了七十天,正如他們被擄了七十年(參耶廿五11)。第二道諭旨特別加上「猶大人的文字方言」(斯八9),顯示這道旨意特別讓猶大人留意,而第一道諭旨則完全忽視猶大人的存在(參斯三12)。這裡也特別提到「交給騎禦馬圈快馬的驛卒」(斯八10),顯示「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」(參賽九7)。第二道諭旨看起來很殘酷,竟然允許百姓「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,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」(斯八11)。
「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,在仇敵身上報仇」(斯八13),新命令準許猶太人自衛。事實上,第二道諭旨並不是「以惡報惡」(參帖前五15)、也不是「以牙還牙」(參申十九21),而是故意採用第一道諭旨相同的措辭,用來完全抵消仇敵在第一道諭旨中的命令(參斯三13)。這諭旨並非允許百姓主動報復,而是允許他們自衛、「聚集保護性命」(斯八11),以嚇阻仇敵。因此,第一道諭旨如何授權「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」(斯八11)對付百姓,第二道諭旨也怎樣授權百姓在同一天裡自衛。仇敵若不先攻擊百姓,百姓就不能主動「報仇」,也就不會有殘酷的殺戮。 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」(斯八14),若是仇敵不顧這「傳遍」的命令,執意要滅絕神的百姓,結局只能是自取滅亡。
2.得勝的歡喜快樂(斯八15-17)
「藍色白色」(斯八15)是波斯王室的顏色,「紫色」(斯八15)是古代最貴重的染料,末底改的裝飾代表受到王的寵信。第二道諭旨卻使「書珊城的百姓歡呼快樂」(斯八15)。只要他們不敵對神的百姓,都可以平安無事。 「猶大人有光榮」(斯八16),經文的目的不在於說明猶大民族的血緣關係繼續延續的歷史事實,而是要說明神在背後作工的神大能的救贖恩典。所以有些人「懼怕猶大人」(斯八17),不是懼怕被殺,而是敬畏與百姓同在的神。 「入了猶大籍」(斯八17),當時在被擄之地,猶大人因外族人的關係,但凡通婚、自保或經商,早已遠離「猶大籍」的傳承;現今願意重新入籍,包括行割禮、守神、聖神123;申四44-45)的一切典籍。這預示著猶大得勝有餘,將恢復「作祭司國度」(參出十九6)的功用,成為「外邦人的光」(參賽四九6),吸引列邦投奔榮耀的神(參亞八22-23)。
末底改的堅持、以斯帖的擺上,使他們成為神在地上做工的器皿,不但叫仇敵的詭計全然落空,也把被擄的百姓帶回到神面前的管道,享用神得勝有餘的榮耀。在兩千年教會的歷史上,不管教會曾經落到怎樣〝被擄〞的慘淡光景裡,神也照樣興起得勝者,帶起教會全體的得勝。盼望因著這樣的看見,能激起我們裡面對神的期待,期待神的手時刻介入及乾預在我們的生命中及我們所生活的環境中,好讓我們可以因神而歡樂,而我們周圍的人可以因我們而歡樂。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